·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监察室发布时间:2018-04-03浏览次数:0

顾名思义:“清明”乃清洁明净之意也。为过一个风清气正的真正意义上的清明节,现特向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及领导干部提出如下纪律要求,请严格遵守!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春游、踏青、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四、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五、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等。

六、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七、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涉赌涉毒


等活动。

八、严禁组织或参与做道场、吹打念经、看风水、请巫婆等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十、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请全校教职员工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带头移风易俗,带头讲文明、信马列、守清廉、树新风;全校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并结合本通知切实加强本单位的教育管理。

对清明节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学校纪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43


 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铁科职院纪通〔2018〕1号)